低倍數空氣泡沫產生器
- 產品品牌 上海石化機械廠
- 產品型號 PC4\ PC8\ PC16\ PC24
- 產品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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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PC系列低倍數泡沫產生器概述
液上噴射泡沫滅火系統(以下簡稱泡沫系統),是將泡沫噴入燃燒液體表面形成泡沫層或一層膜的低倍數泡沫滅火系統。
液上噴射空氣泡沫產生器(以下簡稱產生器),是泡沫系統中產生和噴射泡沫的關鍵消防設備。
液上噴射空氣泡沫產生器又分為PC系列(臥式)和PCL系列(立式)低倍數空氣泡沫產生器,是用于低倍數泡沫滅火系統,以液上噴射方式產生和噴射泡沫的滅火設備,主要用于固定頂儲罐和按固定頂對待的內浮頂儲罐的消防保護,將低倍數空氣泡沫噴灑到燃燒液體表面,形成泡沫層,隔絕空氣,吸收熱量,從而撲滅火災。
PC系列液上噴射空氣泡沫產生器
PC系列液上噴射空氣泡沫產生器是一種水平固定安裝在油罐頂壁上,能產生和噴射空氣泡沫的滅火設備,主要用于固定頂儲罐和按固定頂對待的內浮頂儲罐的消防保護,。噴口用薄玻璃片(或隔膜)與罐內空氣封隔,起到防止罐內油液或油氣進入泡沫室或消防管道的作用。當泡沫消防車或固定消防泵供給的泡沫混合液流經輸送管道通過泡沫產生器時,形成擴散的霧化射流,在其周圍產生負壓,從而吸入大量空氣形成空氣泡沫。空氣泡沫通過泡沫噴管和導板輸入貯罐內,沿管壁淌下,平穩地覆蓋在燃燒液面上,形成泡沫覆蓋,撲滅油類火災。
應用范圍
用于石化行業儲罐區固定頂儲罐和內浮頂儲罐上。
組成部分
空氣泡沫產生器主要由泡沫產生器主體,泡沫噴管組和導板組三個部分組成。
空氣泡沫產生器以下部件組成:1、密封玻璃2、玻璃壓圈3、噴咀4、濾網5、罩板6、殼體 7、法蘭8、殼體組9、導板組。
特點
與臥式產生器對比,立式產生器具有安裝方便,密封效果好等特點。
執行標準
:GB20031-2005 《泡沫滅火系統及部件通用技術條件》。
二、選型及技術參數
1、選型油罐安裝泡沫發生器采用的類型和設置數量的多少,是根據油罐容量、儲存油品的品種、油面的大小、以及泡沫種類,通過計算來確定選擇對應性能參數的泡沫產生器,但最少不得少于兩個,而且還各有一根單獨的消防管線來供應泡沫混合劑。當泡沫消防車固定消防泵供給的泡沫混合液流,經輸送管道通過產生器時,形成空氣泡沫,撲滅油類火災。
主要參數
型號 |
工作壓力范圍 (MPa) |
額定工作壓力 (MPa) |
額定流量(L/s) |
發泡倍數 |
流量系數K |
25%析液時間 |
|
PC4 |
PCL4 |
0.3~0.5/ |
0.5 |
4 |
≥5 |
107.3 |
≥2min |
PC8 |
PCL8 |
8 |
214.7 |
||||
PC16 |
PCL16 |
16 |
429.3 |
||||
PC24 |
PCL24 |
24 |
644 |
注:如采用水成膜泡沫液,25%析液時間≥1.5min;如采用抗溶性泡沫液,25%析液時間≥3min。
產生器進口壓力范圍是P:0.3~0.7MPa/0.3-0.5MPa
玻璃片在0.1-0.2MPa壓力下被沖破。
混合液流量Q:Q=K·√P(Q:L/s、P:MPa)
產生器適合配用:3%和6%各種類型泡沫液
泡沫發生參考量
①型號 PC-4:工作壓力為0.5MPa時,混全液為4升/秒,泡沫發生量為25升
②型號 PC-8:工作壓力為0.5MPa時,混全液為8升/秒,泡沫發生量為50升
③型號 PC-16:工作壓力為0.5MPa時,混全液為16升/秒,泡沫發生量為100升
④型號PC-24:工作壓力為0.5MPa時,混全液為24升/秒,泡沫發生量為150升
泡沫產生器進口管孔徑與連接法蘭如表2所示。
表2 進口管徑與連接法蘭列表
產品規格 |
PCL4 |
PCL8 |
PCL16 |
PCL24 |
管徑 |
DN65 |
DN65 |
DN65 |
DN65 |
法蘭 |
DN65 RF 1.6MPa GB9119 |
DN65 RF 1.6MPa GB9119 |
DN65 RF 1.6MPa GB9119 |
DN65 RF 1.6MPa GB9119 |
三、使用說明
1、低倍數空氣泡沫產生器進口標定工作壓力為0.5MPa,也可以再0.3-0.7MPa壓力范圍內使用,但混合液量和泡沫量相應變化。
2、消防泵供水系統可以配套使用壓力式比例混合裝置或環泵式比例混合器向產生器輸送空氣泡沫混合液。
3、本產生器配用3%型和6%型各種類型泡沫液。
4、為防止易燃液體貯罐內空氣蒸發外漏,殼體出口端必須安裝密封玻璃,該玻璃一面刻有易碎裂痕,混合液流壓力在0.1-0.2MPa時即可沖碎。易碎裂痕一面應朝噴出口方向安裝。
5、導板安裝在貯罐內壁上,保證泡沫沿罐壁淌下,均勻地覆蓋在燃燒液面上,以提高滅火效果。
6、低倍數空氣泡沫產生器進口管孔徑不得小于D所規定的尺寸(圖一)
7、產生器應水平安裝在儲罐壁上部,不宜安裝在儲罐頂部。安裝時罩板朝下,不宜側裝。用于外浮頂儲罐時,應安裝在儲罐頂端的泡沫導流罩上。
8、安裝產生器時在儲罐壁的開孔,應保證儲罐上部要保留有足夠的空間,儲存液體的液面要低于產生器進口,應在儲存液面線以下,以免影響泡沫質量及泡沫形成,并防止液體從產生器口流出。
9、
四、安裝保養
1、如果使用產生器用于撲救水溶性甲、乙、丙類液體火災,導板組不適用,而應換成其它合適的緩沖裝置(如降落槽、泡沫溜槽等)。
2、產生器的噴嘴不能被雜物堵塞。在泡沫系統安裝完畢進行噴水試驗前,可將噴嘴拆下,密封玻璃處用鐵板擋住,然后對管道進行沖洗,待確保管道中無雜物后再將噴嘴裝好,然后進行泡沫系統調試。
3、為防止儲罐內氣體從產生器處外泄,在產生器殼體組出口端裝有密封玻璃。密封玻璃一面有易碎劃痕,有劃痕面應朝出口方向安裝。密封玻璃受到0.02MPa壓力混合液沖擊時將破碎。密封玻璃應在泡沫系統調試后再安裝。每使用一次或其它原因造成密封玻璃損壞,應及時更換(見密封玻璃安裝圖4)。
4、產生器殼體組裝有不銹鋼材料制成的防雨罩和防雜物進入的濾網,安裝時不應漏裝。
5、產生器也可用于向儲罐防護堤內噴射泡沫撲救防護堤內流淌火災。安裝在防護堤外使用時,應安裝在能使泡沫液流淌至燃燒液面的擋板上
6、產生器安裝在直徑較小的儲罐壁上,連接法蘭平面與儲罐壁圓弧面連接處有密封困難時,可以采取增加墊片或將連接法蘭焊接在儲罐壁上的辦法。
7、 特殊情況下產生器的安裝應本著不影響產生器性能為原則,如噴管組的直徑可稍大但不要小,長度可稍長不要短;導板組或其他緩沖裝置只能有不能無。導板組改換成其他緩沖裝置時,其與儲罐壁連接方式應按緩沖裝置的結構具體確定,其要求應滿足前面所述的原則。
8、為保證產生器的安全,應在產生器下設有支架等。由于發生火災時可能產生儲罐破裂或變形而使產生器及管道遭到損壞。為減輕損壞,應在產生器進口管道中安裝一段能起緩沖作用的金屬軟管(圖5)。
空氣泡沫槍
1 概述
PQ型空氣泡沫槍是一種移動輕便的滅火部件,能噴射水或空氣泡沫用以撲滅小型油罐、地面石油和石油類產品等B類火災及木材等一般固體物質火災。
產品執行標準:GB 20031-2005《泡沫滅火系統及部件通用技術條件》。
2 應用范圍
小型油罐、地面石油和石油類產品等B類火災及木材等一般固體物質火災。
3 組成
主要由槍筒、手輪、槍體、管牙接口等部件構成。
4 主要參數
型號 |
額定工 作壓力 (MPa) |
工作壓力范圍 (MPa) |
流量 (L/s) |
射程 (m) |
發泡 倍數 |
析液 時間(min) |
外形尺寸 (mm) |
|
L |
D |
|||||||
PQ4 |
0.5 |
0.4~0.7 |
4 |
≥18 |
≥5 |
≥2 |
380 |
180 |
PQ8 |
8 |
≥22 |
460 |
180 |
5 特點
具有結構輕巧,使用方便等特點。